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东梅, 四川幸福有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91民初85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幸福有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东梅诉被告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穷尽方式无法对你公司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川0191民初854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小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第1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