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潘伟,张建强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2021)陕0111民初9189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建强:本院受理原告潘伟诉被告张建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陕0111民初9189号,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50935元及利息1487.30元(以50935元为基数,按日利息0.04%标准,自2020.10.4起暂计算至2020.12.15止,之后,以50935元为基数,按日利息0.04%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上共计52422.30元;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重新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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