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伟,张建强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陕0111民初918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建强:本院受理原告潘伟诉被告张建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陕0111民初9189号,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50935元及利息1487.30元(以50935元为基数,按日利息0.04%标准,自2020.10.4起暂计算至2020.12.15止,之后,以50935元为基数,按日利息0.04%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上共计52422.30元;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重新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