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杰,冯晨睿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晨睿:本院受理原告丁杰诉被告冯晨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5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