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蒋坤福, 仁寿民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1421民初7435号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坤福:本院受理的(2021)川1421民初7435号原告仁寿民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仁寿民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蒋坤福的挂靠关系;二、被告蒋坤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仁寿民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服务费18,800元、保险费24,135.90元,共计42,935.90元;三、被告蒋坤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仁寿民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0元;四、驳回原告仁寿民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和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