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程柏翔, 佛山市高明区新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608民初320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柏翔: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与被告程柏翔、佛山市高明区新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608民初3204号民事判决(内容详见民事判决书)。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