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鹏杰,许宏军,何珍玮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303民初第247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鹏杰:本院受理的许宏军与何珍玮、赵鹏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303民初第24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