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区坚乐,伍广华,黄仁发,黄自羊,黄振辉,黄国勋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仁发、黄国勋:本院受理原告区坚乐诉被告伍广华、黄仁发、黄自羊、黄振辉、黄国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整,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