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忠武,吴陈候,潘伟雄,吴大山, 佛山市南海区福佳源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南社区平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09民终35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潘伟雄、吴大山:本院受理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区福佳源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忠武、吴陈候、潘伟雄,原审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南社区平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吴大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9民终3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