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进财, 欣邦五金制品(昆山)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进财: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被告欣邦五金制品(昆山)有限公司、陈进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国际商事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