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叶平安,李洁玲, 佛山市乐仕光伏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内容
佛山市乐仕光伏有限公司、李洁玲:本院受理原告叶平安诉被告佛山市乐仕光伏有限公司、李洁玲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更合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按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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