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平安,李洁玲, 佛山市乐仕光伏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佛山市乐仕光伏有限公司、李洁玲:本院受理原告叶平安诉被告佛山市乐仕光伏有限公司、李洁玲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更合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按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