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洪国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181民初9148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洪国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与被告洪国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1民初91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