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子荣,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中心支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盈馨燕平贸易信息咨询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5302民初1823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子荣、佛山市南海区盈馨燕平贸易信息咨询部:本院受理(2021)粤5302民初1823号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中心支公司诉被告陈子荣、佛山市南海区盈馨燕平贸易信息咨询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邮寄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河口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