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珠海市嘉运投资有限公司 ,潮阳市工业物资发展公司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人民政府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潮阳市工业物资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欣杰):本院受理上诉人珠海市嘉运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你司及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人民政府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司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