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李萍,王海龙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陕0116民初1577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甘肃省庆城县蔡口集乡六河湾村肖塬组4号王海龙(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李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陕0116民初15776号),因疫情影响,现开庭时间已做变更并向你送达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郭杜人民法庭领取变更开庭时间后的开庭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郭杜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