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廖海波, 佛山市泓德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1302民初号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海波: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泓德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廖海波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2020)粤1302民初号1520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