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陶涛,江雄, 杭州庄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0502民初5072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陶涛、江雄:本院受理的(2021)浙0502民初5072号原告杭州庄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陶涛、江雄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