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红岩,陈东法, 浙江丝之美服饰染整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苏0509民初15534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朱红岩、陈东法: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丝之美服饰染整有限公司与被告朱红岩、陈东法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09民初1553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应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汾湖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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