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耀棠,张爱国,陈新卫,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渌口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0608民初3206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新卫:本院受理原告陈耀棠诉被告张爱国、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渌口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陈新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608民初320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规则、原告举证材料以及廉政作风监督卡、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机关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