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瑾,第三人-,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华昌厨具批发商行 ,佛山市南海信昕和厨具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0882民初2298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瑾: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南海信昕和厨具商行诉你、第三人广州市花都区新雅华昌厨具批发商行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82民初229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空白授权委托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委员会委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