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辉,童周翔, 成都互盈米家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绿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1)川0106民初6525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11月2日刊登在第G57版原告为“王辉”的(2021)川0106民初6525号案公告中,其中公告内容应为“成都互盈米家科技有限公司、童周翔、浙江绿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辉与被告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川0106民初65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