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文平,黄林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1322民初43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林佳:本院受理原告何文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322民初43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2022年3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龙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