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昇国, 福建浩荣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05民终15号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昇国(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建浩荣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吴昇国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5民终1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二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四楼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