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海霞, 佛山市高明区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608民初1245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海霞:本院受理的原告佛山市高明区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谢海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608民初1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