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福明,张倩倩, 佛山市顺德区奥塑包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606民初1413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福明: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奥塑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梁福明、张倩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0606民初14134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奥塑包装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梁福明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