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向军,黄宇锋,谭国盛,崔雷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3民辖终43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谭国盛:本院受理上诉人崔向军与被上诉人黄宇锋、原审被告崔雷、原审第三人谭国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53民辖终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本院将依法作出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