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邱伟旭,梁泽流,冯华,张华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306民初9767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泽流、冯华、张华明:本院受理邱伟旭诉梁泽流、冯华、张华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306民初976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冯华、张华明自公告之日起30日、被告梁泽流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冯华和张华明、被告梁泽流须分别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和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