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翁永刚,邓丽果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891民初136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丽果:本院受理原告翁永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891民初1362号),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入庭前告示、原告提供的证据、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海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