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宁,朱秋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290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秋伟:本院受理原告陈宁与被告朱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290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朱秋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陈宁付还借款140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