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杜绍烈,许卫东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内容
许卫东(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杜绍烈与被告许卫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东里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