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利萍,龙万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83民初25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龙万涛:本院受理的(2022)川0183民初258号原告孙利萍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和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