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冯钦,付家宏,朱敏华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
内容
付家宏、朱敏华:原告冯钦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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