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代建文,代建飙,代建武,谢斌,占琳,汤晓俊,张士华,刘艳锋,谭大稷,第三人-, 桐乡市宇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金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02民初13590号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代建文、代建飙、代建武、占琳、惠州市金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桐乡市宇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代建文、代建飙、代建武、谢斌、占琳、汤晓俊、张士华、刘艳锋、谭大稷、第三人惠州市金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1302民初135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