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朋,陈冠宇,陈柏成,余振学,杨其荣,林进文,陈小玲,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02民初4754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进文、陈小玲:本院受理原告陈朋、陈冠宇、陈柏成、余振学、杨其荣诉被告林进文、陈小玲、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302民初4754号],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无法联系、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水口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