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鲁02执615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与被执行人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本院申请变更为(2019)鲁02执615号案件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