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莺,陈俊磊,韩方方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305民初367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俊磊、韩方方:本院受理原告曹莺与被告陈俊磊、韩方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05民初36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