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佛山市卓尔康建材装饰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蓝德石英石材料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608民初199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佛山市卓尔康建材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蓝德石英石材料厂诉被告佛山市卓尔康建材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608民初199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