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烈,程健聪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内容
程健聪:本院受理原告赵烈诉被告程健聪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3时在本院荷城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按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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