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信善,杨军, 乐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商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乐源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浙03民初14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商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杨军:本院受理的(2022)浙03民初14号原告宁波乐源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信善与被告乐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杨军、商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一审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9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