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冬梅,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射阳县酿化厂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03)盐民二初字第99号,(2020)苏09执异44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射阳县酿化厂:林冬梅申请变更其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与射阳县酿化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执行依据:本院(2003)盐民二初字第99号民事调解书],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9执异4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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