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曾智红,吴志明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0)粤0605民初29680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志明:本院受理原告曾智红诉被告吴志明离婚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605民初29680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刘晓霞、人民陪审员叶瑞婵、曹月萍组成,审判长由刘晓霞担任。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及宣判,若你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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