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佛山分公司,许晓明, 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0605民初25522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晓明: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许晓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605民初25522号案民事裁定书。因原告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无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裁定:本案按原告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