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照霞,区惠娴,关广俭,莫俊峰,谭杰荣,广州地壳互联传媒有限公司, 广州博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好心晴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市合创加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州博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地壳互联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照霞诉被告区惠娴、关广俭、莫俊峰、谭杰荣、佛山市高明好心晴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合创加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广州博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地壳互联传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现定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荷城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