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照霞,区惠娴,关广俭,莫俊峰,谭杰荣,广州地壳互联传媒有限公司, 广州博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好心晴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合创加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广州博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地壳互联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照霞诉被告区惠娴、关广俭、莫俊峰、谭杰荣、佛山市高明好心晴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合创加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广州博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地壳互联传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现定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荷城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刊登日期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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