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正榜, 佛山市高明区恩合家具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牧头人木制品厂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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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佛山市高明区恩合家具有限公司、张正榜: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南海区牧头人木制品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和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