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霞山区朗悦分店,李提, 湛江市八宝芸餐饮有限公司湛江市霞山区聚满鲜冷冻食品经营部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粤0891民初163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内容
湛江市八宝芸餐饮有限公司、湛江市八宝芸餐饮有限公司霞山区朗悦分店、李提:本院受理原告湛江市霞山区聚满鲜冷冻食品经营部诉被告湛江市八宝芸餐饮有限公司、湛江市八宝芸餐饮有限公司霞山区朗悦分店、李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891民初163号当事人入庭前告示及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3月25日下午16时整,在本院调解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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