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金明,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0608民初4228号 |
案由 |
社会保险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金明: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诉被告胡金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20)粤0608民初4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