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洲,徐燕芳,梁秀容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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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秀容:原告何洲、徐燕芳诉被告梁秀容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被告维修佛山市龙江镇龙洲西路113号碧桂园豪庭九街一座302房屋主卧及走廊质量结构漏水问题;2.被告赔偿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费用8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