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何伯中,彭飞马,黄迷,胡依群,胡燕贞,郑亚琴,郭群杰,许荷金,滕燕春,滕伟萍,江松英,闫书伟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彭飞马、黄迷、胡依群、胡燕贞、郑亚琴、郭群杰、许荷金、滕燕春、滕伟萍、江松英、闫书伟:你方与原告何伯中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民商事诉讼须知风险提示、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紫花路院区)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