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州市亚太弘盛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亚太中商河南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竑瑞贸易有限公司 ,亚太中商控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竑瑞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竑瑞贸易有限公司、亚太中商控股有限公司、亚太中商河南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市亚太弘盛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司法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6法庭(西安市北二环东段139号)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