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邝冰华,叶日文,第三人-张智慧, 佛山市巴图卫浴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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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智慧、佛山市巴图卫浴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邝冰华诉被告叶日文、第三人张智慧、佛山市巴图卫浴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