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应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内容
高应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诉被告高应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原告起诉请求:1.被告高应蓉立即向原告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51927.01元和截止至2020年10月14日的利息8462.44元、违约金938.18元、手续费568.57元。此后的利息以51927.01元为本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以每月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计算,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逾期不答辩,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冯雅婷、罗鹏英、陈少华、书记员龙文媛。如果你认为该合议庭成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对本案的公正审理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请。本案定于2021年9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05-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